《劳动合同法》农民工讨薪可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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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天津视窗12月6日电:“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将为春节前讨薪的农民工带来福音。”昨天下午,省劳动保障厅劳动监察处汪杰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法中规定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受双倍工资处罚,用人单位欠薪,劳动者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两项规定都为年关农民工讨薪大开“绿灯”。
合同签订率低也是欠薪原因
“现状是很多农民工都没有与建设单位签劳动合同,只是包工头与建设单位签订了承包劳务合同。”汪杰处长认为,劳动合同在农民工这一群体中之所以签订率偏低,关键在于目前的法律规定使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太低了。他分析,之前的《劳动法》中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只是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没有处罚措施,所以建设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违法成本。
而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将加大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汪杰表示,惩罚措施应能迫使一些建设单位主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建设单位与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用工必将随之逐步规范,工资发放也会逐渐走向正轨,这将有效降低拖欠工资的几率。
讨薪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以前农民工讨薪通常先到劳动部门,没有争议的直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存在劳动争议的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法院提出申诉。而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每年元旦后至春节这段时间都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汪杰说,新法实施后,加大了治理欠薪的力度,届时农民工讨薪将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申请直接进入执行程序,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将由法院强制执行,可以封账号、扣款等,大大便利了农民工讨薪。这样一来,明年1月1日起,农民工讨薪的程序比过去简化了,也有效降低了农民工的维权成本,真正为农民工讨薪打开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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